“…………”
“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”
“…………”
少年站着,像棵傲然的白杨,声音经过麦克风依旧清朗透亮。
大概是因为少年的声音太过清亮,丝丝入耳,像是看不见的磁场,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。霍凛闭着眼听,只觉得一泓清泉由耳入心,缓缓淌过早已腐朽空壳,叮咚一声,有什么东西想要破土而出。
他指尖微动,神出鬼差的睁开眼睛,看向发言台的刹那,恰好,台上的少年也抬起头,两人目光相触,少年短暂的怔了下,然后对着霍凛笑了,他笑起来真好看,眼睛亮亮的,有希望,有阳光,藏着整个世界所有的美好,他似乎看着所有人,又似乎只看到霍凛一个人,他说:
“感谢这个世界有遇见。”
世界在一瞬间静止,霍凛只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,目光所及只剩台上的少年。
一眼万年。
在这之前,任谁在霍凛面前说这四个字他都会不屑一顾,他是一个商人,喜权重利,从来不相信不切实际的水月镜花,他不断追逐的是实际利益的最大化。更何况,霍家本就是高门大户簪缨世族,作为家主,在旁人眼中,他是个无悲无喜的强大怪物,理智镇定,住在云端,永远泰然处之,曾经连他也这样认为。
他坐在观众席,抬头看着台上的少年,那是一个薄荷叶一样的少年,坦荡且清冽,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,沐浴着阳光,笑容干净又让人憧憬。
放佛石子丢入大海,一层层涟漪荡漾而起,久久不散,他像个初见恋人的毛头小子,心脏在胸腔跳动得极快,血液在体内不断沸腾,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躁动——他要那个少年。
后来,他把那个少年带回了家。
他满足了自己的私欲,忘了时间是道永远跨不去的横沟。他因爱生茧,将自己困在出不去的牢笼,他感到害怕和迷茫,他的少年要因他孤独十四年。
而此刻,他的少年掷地有声的告诉他,“我不怕。”
他翻山越岭长一夜跋涉,只为来到他身边,亲手撕开身上白丝累积成的硬壳,一声声的告诉他:“我不怕。”
霍凛搂着温知的腰,把人带进自己怀里,脸埋在他的肩窝处,嗓音有点哑:“小知……我究竟……究竟还能给你一些什么、才好呢?”
温知眸子里浮着点点水光,他附在霍凛耳边,语气含着笑:“那就把你辈子都给我好了。”
霍凛抱着温知,将他按在心口,隔着胸腔,温知安静的听着对方的心跳声。
天渐渐亮了,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,越过海平面,无数金色光线登时划破黑暗,照亮整片天空,唤醒了整块大地,阳光穿过茂密的森林,成群的鸟雀,高楼林立的城市,穿过酒店的玻璃,最终落在相拥的两人身上。
真好,这个世界有遇见。
今生有,来世一定也会有。
【作者有话要说】
“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。”
出自张爱玲《遇见》
来都来了,没有立刻走的道理,温知给主管发信息说脚伤复发,需要再请两天假,张家铭是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开明领导,上班前一分钟请假照批不误,并表示,如果伤势严重,全体财务部可以代表公司去探望。
温知婉拒了全体财务部的热情,他脚踏实地,跟着霍凛一起去了乡村考察。
这次考察加上霍凛一共是五个人,开了两辆车,温知和霍凛同时出现在酒店门口时,周洋一度怀疑自己没睡醒,温知和平常一样,走到车前,向他打招呼:“周助理。”
周洋结结巴巴的:“温、温少……”
温知平静的点点头,霍凛正好拉开车门,他头一低,弯腰钻了进去。
路上,周洋开着车,不敢回头看一眼,他至今还未从一大早看到温知的震惊中回神,昨晚他送霍凛进酒店房间还是一个人,再出来竟然变成两个人,老板这是什么技能?一夜大变老板娘?
下了车,县里和乡里的领导已经在等了,同时在的还有成连市自然资源局的副局长等,霍凛与他们一一握手,寒暄过后,乡长领着霍凛一行人去看实地景点。
庙林乡内有一处大诗人的故居,史书记载这位诗人被贬在这,此人性情豁达,是个天生的乐天派,苦难和快乐都视作享受人生的一部分,交友极广,文学造诣极高。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全能人物,提起狼毫诗文书画不在话下,裹上麻衣饮食生活更是拿手,虽已逝去千年,在当代的人气只高不低。
这所故居是整个陵阳县规划最重要的一处,古迹偏远,好在路比较平坦,路过街道,有几条设有集市,卖的多是水果和蔬菜,零星几家在卖爆米花和糖葫芦之类的小吃。
集市人多,车开的慢,温知趴在车窗旁看,以前他在福利院,每个孩子过生日,院长都会单独带他出去玩,也是来这种街边的小集市。
福利院里大部分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生日,院长便按照他们来到福利院的前一天算作生日,日期真少假多,无论是自我欺骗还是自我安慰,前一天他们总归还在父母身边。
温知的生日写的是正月十五,他听说他是正月十六那天晚上,有人将他放在福利院不远处的石墩上,位置刚好避开摄像头。亲生父母当初为什么抛弃他,温知已经不多在意,很早以前他便决定,他的姓氏是温,他有爸爸妈妈,还有弟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