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慧抱着小狗,低头摸它柔顺的毛。
这小狗虽是流浪狗,还算干净,肉乎乎的。看来这条街餐馆的老板都对它不错。
只是再好,也没有一家肯正式收养它。
“简明慧,你在听我说话吗?”
陆御臣此刻很正经,很严肃地对一个女人下承诺。
以前他从来没有这样过。
而且他今晚没喝酒,因此不是冲动行为。
陆御臣也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,突然后悔以前总是吓唬她,威胁她,让简明慧从来不把他的话当真。
垂下眼皮,看见她刚才牵在手里的鞋带垂在地上,他拎起来,攥在手心里。
明慧抬头看他一眼,抱着小狗慢慢在巷子里走。鞋带一头还系在小狗的脖子上,她一走动,连着陆御臣的那一端在两人之间连成了线,陆御臣跟在她身后,像被她牵着走的大狗。
但此刻陆御臣注意不到,他的心思全在简明慧身上。
喝了酒,又吃了粥,人便容易惫懒。明慧想打哈欠,忍住了。她看一眼旁边马路牙子,走过去坐下来。
两条腿伸直,小狗放在腿上,再拍了拍旁边的位置,对着男人说:“二少,坐一会儿吧。”
陆御臣在她的旁边坐下。
他人高腿长,一屁股坐下来不方便,只能一只手撑着地,两条腿前后调整角度,才能坐在低矮的马路牙子上。
跟她一样,坐下后,大长腿抻直了。
两人坐在同一条线上,这么一比较,他的腿比她长出一大截。
有了这么一小会儿的时间过渡,他一下子又松弛下来,心情没那么紧绷了。
已过立秋,早晚气温低,他看一眼明慧单薄的衣服,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。
明慧侧头看他,笑了笑:“二少会疼女人了。”
陆御臣哼了哼声,耳朵有点红。巷子的路灯距离远,光线暗,明慧看不见,只听到他粗声粗气的声音:“我本来就会。”
从前陆小爷爱玩,要捧哪个女人,珠宝饰,名牌服饰成堆送。不过他以前没有特别喜欢过哪个女人,上心过,却没对谁细心过。
明慧看着斜对面的路灯,灯下有飞蛾扑腾,一下一下不要命地往上撞。
明慧眯了眯眼睛,轻吐了口气:“陆御臣,我记得你非常讨厌做冤大头。我躲在安市坐小月子,孟葭骂你不负责任,你大脾气……”
突然听到孟葭的名字,陆御臣眉心抖了下,目光闪了闪,身子微微绷紧:“简明慧……”
明慧笑了下,不让他打断她的话。
“在订婚宴上,你站出来冒领了那个孩子,我很意外。我该谢谢你,让我避开了极度的难堪,给我暂时的喘息空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