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让星羽所面对的敌人都是数倍于己,每次都是以寡敌众,并且战而胜之。
自古以来,人少打人多还能赢,都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。
更何况星羽屡次如此,湮灭会这么想也不是没有道理。
这就是星羽独特的指挥风格。
他最擅长的就是奇计。
如果换个情况,比如人多打人少,他说不定还会输呢。
但花随雨和君宝二人却没有这样的问题。
无论战场如何,无论人少还是人多,他们都很稳。
稳如老狗一样。
这是星羽比不上的。
他跟心醉就是两个极端。
心醉最喜稳扎稳打,在战斗中一步步蚕食敌人的优势,让敌人在不知不觉间败北,就像是温水煮青蛙一样。
什么奇谋妙计,最好是不要。
“第三分会的兄弟可以列阵了。”
当敌人靠近三百米的时候,星羽声。
得到命令的湮灭当即在帮会下令。
三百米,对于楼船的度来说,只需两分钟。
两分钟对于第三分会来讲,已经非常多了。
他们的站位又不是乱站的,而是遵循了一定的顺序,所以他们列阵非常快。
约翰见此一幕,赞叹不已:“不愧是祈福华夏,果然是百战之师,就这么惊鸿一瞥,就足以让全世界九成九的帮会自愧不如。”
阿姆斯特:“比之金k党又如何?”
“单看纪律和执行力,我承认祈福华夏要领先一些,”
约翰并未强行夸大,而是实话实说,忽然,他话锋一转道:“但这是战争,除了纪律和执行力之外,还要看双方的战斗力,可惜啊,金k党要与这样强悍的对手交手,还需要三四个月。”
阿姆斯特:“我们等得起,到时候就看看是祈福华夏更强,还是金k党更胜一筹。”
“不管那些了,加藤先生,还是老规矩,你们打头阵,给我在祈福华夏的最中心撕开一道口子,我们沿着这个口子进入他们的腹地,然后与棒国来一个里应外合,如此一来,便能更快的击溃敌人。”
加藤夫点头:“是。”
约翰指挥的身份仅在他们这个很小的圈子里公开。
阿姆斯特问道:“那身后的敌人我们该怎么做?他们如果登陆海滩,对我们来说,绝对是一场巨大的灾难。”
约翰示意道:“你看那边。”